各省、自治区、直辖视注新疆出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险、交通运输、水利主管部门,省级通讯治理局,各地域铁路监管局,民航治理局:为遏造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景象,守护构筑市场秩序,推进构筑业持续健全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险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铁路局、民航局决定发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内容和指标 对工程建设领域勘测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构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及有关单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排查,端庄查处持证人注册单元与现实工作单元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提供虚伪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整治,推动成立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和监管长效机造。 二、工作铺排 (一)自查自纠(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底)。 处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险、交通运输、水利、通讯部门掌管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自查自纠工作,领导、督促本地域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单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自查自纠。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单元应对照有关司法律规,对是否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存在有关问题的人员、单元,应实时解决注销等手续。在自查自纠期间,对整改到位的,可视情况不再查究其有关责任。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险、交通运输、水利、通讯主管部门总结本地域自查自纠情况,并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统一汇总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汇报,于2019年2月20日前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并抄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险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铁路局、民航局。 (二)全面排查(2019年2月至2019年6月底)。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险、交通运输、水利、通讯主管部门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组织发展全面排查。要结合参保缴费、人事档案等有关数据和信息,对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比对排查,沉点排查参保缴费单元与注册单元不一致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实时调查核实,对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发证机关依法依规从严处罚。人力资源社会保险部门要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违规颁布虚伪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扣押劳动者职业(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严查处。
201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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